第一條 為規(gui)(gui)范北(bei)京鐵(tie)(tie)礦石交(jiao)(jiao)(jiao)易中(zhong)心股份有(you)限公司(以下(xia)簡稱“北(bei)鐵(tie)(tie)中(zhong)心”)投(tou)訴管理工作,提高交(jiao)(jiao)(jiao)易服務質量,維護交(jiao)(jiao)(jiao)易秩序,保護交(jiao)(jiao)(jiao)易各方的合法(fa)(fa)權益(yi),根據《北(bei)京市交(jiao)(jiao)(jiao)易場所管理辦法(fa)(fa)》等政(zheng)策法(fa)(fa)規(gui)(gui),北(bei)鐵(tie)(tie)中(zhong)心制定本辦法(fa)(fa)。
第(di)二條 本辦(ban)法所稱投(tou)訴是指對(dui)北鐵中(zhong)心服務、交易方(fang)交易行為等方(fang)面(mian)的(de)投(tou)訴。
第三條 北鐵中(zhong)心設信訪電話、信訪郵箱作為投訴渠道公示(shi)于官方(fang)網站。
第四條 針對(dui)北鐵中(zhong)心(xin)服(fu)務的投訴,北鐵中(zhong)心(xin)依據法(fa)律法(fa)規、管理制度進行處理。
第五條(tiao) 針對交易(yi)方(fang)交易(yi)行為的投訴(su),北(bei)鐵中心依據法律法規、交易(yi)規則進行處理。
第六條 北鐵中心(xin)投訴處理流程(cheng):
(一)準確記錄投訴(su)(su)內容,包括但不(bu)限于(yu):投訴(su)(su)方(fang)姓名(ming)、性別、聯(lian)系電話、單位名(ming)稱、被投訴(su)(su)方(fang)姓名(ming)(或名(ming)稱)、投訴(su)(su)事項(xiang)、投訴(su)(su)原因、訴(su)(su)求等(deng)。
(二)根據投訴內容進行(xing)調查(cha),調查(cha)方(fang)式包括但不限于詢(xun)問、約談、要(yao)求提交書面文件等(deng)。
(三)階段性向投訴方反饋調查進展、處(chu)理意見、處(chu)理結果。
(四(si))對投(tou)訴進行分析(xi)總結并(bing)回訪(fang)投(tou)訴方。
第七條 本辦法由北(bei)鐵中心負責解(jie)釋和(he)修訂(ding)。